3)1132 吏考取才_汉祚高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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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野时流鼓动起来的。

  可是在沈哲子口中,这群情汹涌的局面正是台辅失职的最确凿证据,其人同样有着强大理由,本身向来注重边事,今次归国治乱,那些乡野积攒的讼案总不可能归罪到他的头上。

  这种互相攻讦,本身就是分辨不清的糊涂官司,可谓双方合力促成,谁又是清白的。何充对此也懒作什么无谓仲裁,只是叹息道:“乱况终究不可久待,还是需要尽快做出定论,给君王、给朝野一个公允结果。”

  “这正是我来拜望中书的原因,我奉命治逆,自然也想尽快了结此中积事,再归江北讨伐猎功。可是眼下实在是人力不济,尤其郡县之中吏数匮乏,治事能力严重不足。”

  沈哲子一边说着,一边掏出自己的表章递给何充:“有鉴于此,我希望台内能将事权再稍稍假我,允我略设权宜方略。”

  还要稍假事权?现在的事权还不够大?

  何充闻言后已是忍不住腹诽连连,现在台城还属于他的只剩下自己这清白一身了。当然他也知这只是一种客气说法,如今台事决此一人之手,真要力推什么,他是阻拦不住的。

  接过那表章匆匆一览,何充脸色又是陡然一变,对于沈哲子的胆大妄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。

  表章中所陈只有一条方略,是一条被拟名为“吏考”的取士方法,即就是通过诏令形式向内外宣告,组织一场面向畿内士庶的类似策问考评,择优充入宫寺官署任职吏首。

  “朝廷自有才取定策,梁公此论,似是多余……”

  何充将表章合起来,暂且不论心中震惊,直接望向沈哲子表示自己的反对。关于这一条策略,他首先想到的便是沈哲子对于当下此态仍然不满足,想要另编名目再将自己党羽俱都网罗进台城各个官署机构内。

  “或是多余,但也只是权宜。才取吏考,所任在吏不在官。其实类似取用之法,不过此世通行俗论。凡在职官长若需尽于王事,哪一位不是要以私财自募僚属,又因人情拘限,多以不才充事……”

  何充的反对也在沈哲子预料之中,但他既然提出这样一条方案,自然也是准备了充足的说辞。

  当下的官职构架,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的本就是官职之下大量的属吏。高位者如三公、方伯,俱都开府私聘掾属,这些掾属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王臣序列,包括沈哲子起家的东曹掾在内,他当时所负责的对象乃是时任太保的王导而非直接受事于君王。

  官员即便不开府,同样也需要大量的属员。当年沈哲子担任东曹掾,就需要自己招募吏员来处理那些案牍琐事。至于地方上除了自养规模庞大的吏户之外,还有各种各样门生、荫属的方便法门。

  这一部分属吏,本身并不具备品秩,仅仅只是官员的私聘僚属,但其实朝廷在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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